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在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脱贫攻坚、建设农业强省中的重要作用,近日,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新时代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黑龙江省将大力引导科技特派员投身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支持科技特派员针对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瓶颈和困难,开展精准对接、精准扶贫,加快先进、成熟、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和集成示范,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实用技术培训,培养乡土科技人才,为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提供科技服务,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脱贫致富能力,助力打赢科技扶贫攻坚战。支持科技特派员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助力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培育、乡村主导产业及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壮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乡土人才实用技术培训,提升乡村产业振兴发展的内生动力。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加快发展生物种业、绿色有机种植、畜禽水产健康养殖和疾病防治、食品精深加工等技术,为科技特派员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助力乡村文明和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支持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传递先进文明理念,传播先进文化和技术,引导农民加快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发展绿色经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为此,黑龙江省将通过提高选派质量、扩大选派范围和规模、完善选派机制等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导向,以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优化延伸产业链条、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为目标,将科技特派员选派范围拓展到管理、经营、电商、金融、工业等领域,扩大省级科技特派员选派规模,同时带动市县两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实现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和技术服务乡镇全覆盖,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突出“特派”特色,不断完善“政府派、市场派、社会派”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选派机制,形成由政府搭平台、市场直接对接、社会踊跃参与的良好机制。
提升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服务能力。支持科技特派员围绕县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不断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开展先进实用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和示范推广应用服务,把技术、信息等创新要素注入农村基层,让先进的科技成果惠及更多农民。支持科技特派员围绕全产业链发展需求,推动产业要素有效嫁接、共生融合,促进创业和技术服务向生产、加工、检测、流通、销售等全产业链条延伸覆盖。搭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发挥科技特派团和法人科技特派员作用,开展跨专业、跨领域、跨地域的创业和技术服务。
通过支持建立利益共同体、落实激励政策、保障合法收入权益和健全评价机制等完善科技特派员激励机制。要把担任科技特派员作为锻炼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科技特派员在农村创业和技术服务的经历,在干部提拔时可作为基层工作经历的参考。推进收益分配制度改革,科技特派员在兼职服务期间领取服务对象给予的合法报酬或从利益共同体获得的合法收益,归科技特派员所有,不受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额限制,鼓励科技特派员安心在农村开展创新创业创造。将科技特派员指导服务农村一线实绩和科技成果转化实效等内容纳入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把评价结果作为科技特派员职务晋升、职称评聘、项目申报的重要依据。